简介: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理算中心(原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损理算处)成立于1969年,是由原经贸部(现商务部)批准国务院备案的中国唯一的海损理算机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于1975年1月1日制定并颁布了《北京理算规则》。
理算中心自成立以来,受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公司、中国海运集团公司(原海运管理局)、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公司以及其他国内外航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贸易公司等有关机构的委托,根据海上运输合同和船舶保险单中的有关规定,办理了几千起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理算案件。
作为一个独立的为海上运输有关各方服务的业务机构,理算中心公平合理地理算案件,它所编制的海损理算书均为国内外航运界、保险界和贸易界所接受。
主要业务:
海损理算处主要业务涉及共同海损理算、单独海损理算、船舶碰撞追偿理算及提供相关咨询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
1、为船东和其他有关方提供处理海损事故的意见;
2、协助船东向货方等关系方收取共同海损担保;
3、协助船东准备和收集理算所需的各种文件和费用帐单;
4、按照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根据《北京理算规则》或《约克-安特卫普规则》编制共同海损理算书,并协助船东向货方等有关方收取共同海损分摊金额;
5、根据保险单中的有关条款编制单独海损理算书,供船东与其保险人结算,解决赔偿事宜;
6、与国外海损理算师合作联合理算案件;
7、协助有关方审核非海损理算处编制的海损理算书;
8、协助有关方准备索赔清单、有关文件和帐单;
9、协助有关部门和有关方审核其他方的索赔文件和帐单。
案件处理程序
1、早期事故处理
当共同海损案件发生后,接受有关方的委托,就宣布共同海损、收集材料和案件处理提供意见。在单独海损案件中,向有关方提供修理及保险索赔方面的意见。
协助收取共同海损担保、救助担保等其它性质的文件。
2、收集材料编制理算书
海损理算师会根据案件情况要求船东提供详细和全面的材料,包括事故及损失的证明文件、费用帐单以及船东等对有关文件和帐单的说明。
海损理算师依据所收集的材料编制理算书,其中包括简要的事实陈述,相关的证明文件,损失和费用的罗列与划分以及索赔的理由和结果。
在重大案件中,为了使垫款方的费用得以尽早收回或部分收回,海损理算师依据现有材料编制索赔预付理算书。
3、结算
在共同海损案件中,海损理算师通常协助收取共同海损分摊,并依据理算书进行相关方之间的结算。
在单独海损案件中,海损理算师通常将理算书交给被保险人,由其与保险人自行结算。
海损理算师
海损理算师,也称为海事理赔顾问。在航运保险界是这样描述海损理算师角色的:“海损理算师是海上保险及法律方面的专家,他们可以由海事索赔或争议中的任意一方指定。不管由哪一方指定,海损理算师都必须以公正和独立的方式行事。”海损理算师的主要服务对象包括船东、船舶保险人及货物保险人等。
实践中,海损理算业务通常由专业海损理算师所从事,其原因是专业海损理算师具有以下优势:
(1)公平公正的处理案件
(2)专业的处理案件
(3)快速、经济的处理案件
海损理算处从业人员分别毕业于海商法、远洋运输、保险、法律和对外贸易等专业,其中不乏熟悉海上运输,保险理赔业务和考取英国海损理算师协会执业理算师资格的专业人士。他们不仅熟悉与海损理算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理算规则,而且大部分人员都具有在国际性海损理算公司工作的经历,在处理海损理算和海上保险理赔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