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26日至6月2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贸促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贸促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贸促会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贸促会党组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正视问题、检视问题、改正问题,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严肃对待,不回避、不护短、不遮掩、不推卸责任,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市贸促会成立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会长庄继艳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及时将整改进展情况向市委第五巡察组和市委巡察办汇报。三是坚持跟踪问效,狠抓督导落实。市贸促会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坚持跟踪问效,全程督办落实,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通过一定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努力创造条件,积极稳妥加以推进;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针对性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巡察反馈问题41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40个、正在整改1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6人,建立完善制度3项,挽回经济损失1.025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贸促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2024年举行党组会议1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8次,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重点组织学习习近平向2024世界知识产权大会上致的贺信、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
(二)充分发挥贸促联络交流职能。首次组织我市11家水产企业,以“舟山名品”形象整体亮相欧洲全球水产展,达成意向成交金额970万美元,助力舟山企业“走出去”。同时积极帮助企业落实帮扶举措,聚焦水产、石化新材料等舟山特色产业,收集各类问题30个,解决问题25个。
(三)切实打造全市“贸促事业共同体”。在金塘管委会、普陀区展茅街道等重点产业平台所在地设立贸促工作联系点。同时将贸促资源下沉各县(区),做到资源共享,工作联动,多次联合各县(区)贸促会共同开展赴外参展、经贸对接、企业培训、送法入企等活动。
二、关于“发挥贸易投资促进主责主业作用不够聚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充分发挥“走出去”“引进来”职能。2024年组织我市70余家企业赴境内外参加各类展会10次,帮助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同时围绕“985”行动,积极推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2024年成功引入新能源汽配项目落户金塘。
(二)有效提升企业参展体验。积极宣传参展补贴政策,助力企业用足用好展会补贴政策,及时申请补贴,减轻企业出海资金压力。同时针对企业提升参展形象、产品链式发展等问题,提供展前培训服务,进一步提升企业品牌意识。
(三)提升国际联络工作实效。拜访联系西班牙水产协会、挪威海产局、泰国浙江商会、澳门贸促局、香港贸发局、越南贸易促进局等机构,为企业“走出去”积累外联资源。同时充分运用好省贸促会现有资源平台,为本地企业提供有效信息。
(四)持续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效能。联合7家单位组建舟山市涉外商事法律服务联盟,提升全链条涉外法律保障能力,培训企业人员近300名,发布经贸预警信息496条次,办理调解案79件,同时撰写《舟山水产行业国际化经营合规指引》和风险评估报告,提升水产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
三、关于“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企业桥梁纽带作用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助力营商环境优化。联合中国贸促会发展研究部赴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并召开重点外贸企业座谈会,帮助企业反映存在困难和问题。同时在金塘管委会、普陀区展茅街道设立全市首批贸促会乡镇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点,进一步优化企业申办原产地证书便利化水平。
(二)畅通代言工商渠道。组织企业参加第二届链博会以及省经贸代表团赴瑞士、克罗地亚经贸对接等活动,为企业提供对外交流、洽谈的平台,并收集活动中企业的问题诉求,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三)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组织开展面向汽配行业、塑机螺杆行业等企业的银企对接沙龙活动,缓解企业资金运转困难等情况。同时深化“贸法助企”活动,举办培训会5场,发布经贸预警信息496条次,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四、关于“国际商会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市国际商会章程积极履职。根据不同行业需求,加强国际商会服务企业针对性、有效性,组织开展“牵线搭桥助力企业合作共赢”等活动。同时修订完善《舟山市国际商会章程》,不断提升国际商会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分行业组织企业赴外考察交流。结合舟山产业和企业发展实际,向企业精准推介专业化、高品质展会展览,2024年分行业组织水产、塑机螺杆、汽配企业参展45家(次),帮助行业类、品牌类企业“走出去”。
(三)积极提升企业抗风险解难题能力。以“一站式”海事商事法律服务为抓手,2024年共为企业提供海商事法律服务咨询129件次,受理海商事调解案件79件,涉案金额1.1亿元人民币,相关工作成果入选全省“一号开放工程”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和具体要求。研究制定《2024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坚持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加强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报告针对性,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工作机制。
(二)落实落细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将2024年度廉政风险排查扩展到全会所有干部,针对重点项目、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围绕权、钱、人事、管理等关键要素,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并成册。
(三)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相关文件,同时严格执行并落实工作责任。同时对全会人员相关证件全面梳理排查,明确证照管理部室和人员,严格落实因私出国(境)审批制度。
六、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六个严禁”以及我市相关制度规定,对《舟山市贸促会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删除不符合上级规定的内容,同时对现有内控制度进行全面自查。
(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加强相关规定制度学习,提升全会人员遵规守纪意识,同时进一步细化审批流程,加强单据审核,杜绝重复接待、超标准接待等现象。
七、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规范党建活动经费使用。对机关支部党建活动经费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形及时纠正。同时对支部党建活动经费使用严格审核把关,认真执行相关规定,杜绝违规情况发生。
(二)规范财务报账流程。组织财务经办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务制度汇编》等法规制度,提升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和规矩意识。同时进一步规范报账流程,责任到人,严格审核把关。
(三)加强劳务费发放审核把关。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相关规定,提升全体干部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同时加强劳务费发放审核把关,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全面梳理排查我会各类劳务费发放,杜绝违规情况发生。
(四)严格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及时做好工会会费补缴工作,截至2024年6月份已全部完成会费补缴工作。同时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审核把关,杜绝从工会经费违规开支情形。
八、关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存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舟山市贸促会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采购方式,加强对采购需求、政策落实、信息公开、履约验收、结果评价等环节的管理。
(二)加强合同审核把关。优化完善合同审批单,在合同审批中体现合法性审查意见,对2024年签订的12项合同履约情况开展自查,确保合同应具备的条款及要素齐全。
(三)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组织学习《浙江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进一步增强经办人员规矩意识,同时进一步规范全会固定资产管理,严格审核把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九、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力服务省委市委中心工作。围绕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和全市“985”行动,创新打造全国首个“一站式”海事商事法律服务中心,相关成果入选全省“一号开放工程”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浙江自贸试验区第二批省级最佳制度创新案例。全省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创新实践案例。
(二)完善工作例会制度。修订完善并印发《舟山市贸促会工作例会制度》,原舟山市贸促会会长办公会议及专题会议制度废止,做好重点工作的通报督查,推动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十、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机制。开展我会意识形态领域综合分析,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提升全体干部风险防范意识。同时调整完善市贸促会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推动意识形态责任落地落实。
(二)积极开展会员企业舆论宣传引导。2024年度走访企业50家(次),举行外贸外资企业座谈交流会5场,全力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读以及舆论宣传引导等工作。同时邀请省内重点展会公司负责人来舟开展培训及宣讲,针对性地开展国际形势、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舆论宣传引导。
十一、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支部活动流程及台账记录。以“互看互学互帮”活动为契机,对照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相关问题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排查近5年党支部活动台账并装订成册,同时加强流动党员的动态联系管理。
(二)加强退休党员教育管理。通过举行退休党员干部座谈会、上门送学、微信群线上学习会等形式,组织退休党员学习《舟山市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并对支部退休党员逐一提醒,不断提高退休党员参加支部活动的积极性。
(三)增强贸促专属党建品牌示范引领作用。扩大“政企红桥”党建品牌影响力,积极开展先进党支部创建工作,机关党支部连续两年获评市直机关五星支部,党支部多名党员获评全省贸促系统先进个人、全市招商引资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争创“重要窗口”党建标兵。
(四)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联合市农行,以“政企联学”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激发党员干部“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体验式”廉政警示教育。鼓励号召全会党员深度参与市委市政府“985”行动、招商引资等中心工作。
十二、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选人用人程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明确动议、推荐、考察、任免等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在选拔贸易投资促进部副部长过程中,进一步规范意见征求、政治素质和党风廉政建设评价等程序。
(二)严格落实选人用人纪实制度。按照相关流程规定对全会干部纪实材料开展全面梳理自查,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同时严格审核干部提拔相关纪实材料,规范制作任免文件,并做好归档工作。
十三、关于“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存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争取专业人才干部。专题研究分析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对干部队伍建设开展整体规划布局,打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贸促干部队伍。同时多次对接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国际贸易、涉外法律、外语等专业“双一流”选调生名额及周转编制,进一步夯实贸促干部队伍。
(二)积极拓宽民营企业家队伍引才渠道。走访企业过程中积极宣传《舟山市人才服务保障办法》等人才政策,收集企业对高精尖人才的需求。同时建立90人国际海事商事调解专家库和14人的海外顾问团队,定期向企业推送舟山产业及企业情况需求,为国际化人才引进打好基础。
十四、关于“对上轮巡察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在市委巡察反馈后的第一时间成立市贸促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责任,推进巡察整改走深走实。同时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不断提升全体干部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改进举措,同时组织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围绕“四查四看”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召开党纪学习教育总结大会,结合老干部走访慰问,针对前期出现的违规取酬等问题开展“回头看”,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加强警示教育,开展“学全会精神、树党纪新风”主题党日活动,切实做到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下一步,市贸促会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贸促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抓好整改,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并长期坚持。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巡察整改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预防和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并规范制度运行,构建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促使巡察整改成果长效化、常态化。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严守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督促检查,严肃执纪问责,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贸促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80-8720298;邮政信箱: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6号楼;电子邮箱:zssmch@163.com。